據道瓊斯通訊社1月17日報道,德國經濟部吃農長羅斯勒(Philipp Roesler)周二(1月1樂還7日)表示,德國應該改革可再生能源的扶持法律,以實現尋找司不可替代能源的長期目标。
羅斯勒表示,他們(men)需要考慮如何擺脫當前系統。羅斯勒稱,德花吃國當前的可再生能源法律在20世紀90年代首次起草,被視作(zuò)用來(l煙煙ái)幫助新(xīn)技術進入市場的立法。随着可黃鐘再生能源技術變得更加成熟,他們(men)鐘外必須能夠在沒有外部援助的情況下在自由市場展開競争。
在日本去年發生福島核電(diàn)站事故之後在暗,德國決定在10年内退出核能領域,并通過大規模開去自發可再生能源來(lái)彌補電(diàn)力損失自可。但是,相關成本,特别是太陽能光伏發電(diàn)技樂技術的補貼成本已經失控,促使德國政府重新(xīn)考慮其補貼體(tǐ放東)制。(王洋 編譯)